本報訊 (記者蘆 瑞)3月31日,省工商局通報了近期對廣告發(fā)布情況的監(jiān)測結果,并公布了16例典型違法廣告。除一例化妝品廣告外,其余15例全是藥品、保健品和醫(yī)療機構的廣告。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使用和購買藥品、保健品以及接受醫(yī)療服務時,要辨明廣告的真實性,避免上當受騙。
公告的保健品典型違法廣告主要有:“香港圣大保羅”、“鹿腺肽”、“勃蘭特膠囊”、“中科動力褲”、“中國壽孔枕”、 “老三屆降壓表”、“步多健能量走毯”、“蜂膠糖脂舒”、 “吸脂膳”;藥品廣告有:“定眩丸”、“十三味解郁膠囊”、“西芹降壓素”、“眼宜生”、“饋養(yǎng)丹”牌能安均寧膠囊等。另有兩家醫(yī)療機構。
據有關人士介紹,這些藥品、保健品廣告嚴重違反了《廣告法》及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“通病”是涉嫌虛假夸大宣傳,利用專家、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,宣傳有效率和治愈率,使用保證治愈的絕對化語言,誤導和欺騙消費者;而兩家醫(yī)療機構則違反了“禁止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名義發(fā)布醫(yī)療廣告”的規(guī)定,誤導消費者。
常常在電視購物節(jié)目中出現的“浪漫香榭麗”,成為公布的唯一化妝品廣告。廣告稱“該產品1個月可使色斑全部消失”,工商部門認為該廣告嚴重誤導了消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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