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掱手”同“扒手”,掏包的賊。字有三只手,其中兩只手表示“正常的手、掩護的手”,第三只手表示“偷竊之手”。字音從“巴”。“巴”意為“附著”、“黏著”。指扒手喜歡黏在人背后或身邊,一有機會就把手伸進人的衣兜里。